江西科越科技有限公司
含尘废气治理改造提升项目 专项资金审计服务采购公告
项目编号:KY-2026-SJS-001 | 公示期:2026年9月11日 — 9月18日(共7天)
一、采购背景
江西科越科技有限公司含尘废气治理改造提升项目已完成技改备案(备案号:JG2408-360825-07-02-545507),除尘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毕并进入验收阶段,项目总投资约508.62万元,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。按照申请政府生态环境资金补贴的申报要求,公司须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投资的真实性、合规性进行专项审计,出具审计报告,作为向生态环境、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资质的审计机构参与比选。
二、项目概况
| 项目名称 | 江西科越科技有限公司含尘废气治理改造提升项目 |
| 项目业主 | 江西科越科技有限公司 |
| 建设地点 |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园南区 |
| 备案号 | JG2408-360825-07-02-545507 |
| 建设内容 |
- 一车间:新增4台上料点粉尘治理设备
- 二车间:新增2台上料点粉尘治理设备
- 三车间:新增2台上料点粉尘治理设备
- 一车间、三车间:各1套旋风除尘设备改造升级为覆膜式布袋除尘器
|
| 项目总投资 | 约508.62万元(以专项审计核实数为准) |
| 资金来源 | 企业自筹 |
| 实施状态 | 设备安装完成,已进入竣工环保验收阶段(第三方CMA监测进行中) |
| 审计报告用途 | 申请政府生态环境资金补贴的申报材料,报送生态环境、财政主管部门 |
三、审计服务工作内容
- 收集并核对项目全套资料:技改备案、可行性研究、招标(竞争性磋商)文件及评审报告、采购合同、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资料;
- 对项目投资支出进行专项审计,分项核实设备购置、安装工程、基础土建、设计咨询、检测验收等各项费用的真实性,核对合同、发票、付款凭证及银行流水的一致性;
- 核实项目资金来源及实际支付情况,编制项目投资支出汇总表;
- 对项目采购程序(公开比选、竞争性磋商、合同签订)的留痕资料进行合规性复核;
- 清点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,编制资产清单;
- 出具项目专项资金审计报告(含项目投资决算情况),报告需符合政府部门申报材料要求,并在需要时配合公司对生态环境、财政部门的说明、答疑及补充资料工作。
四、审计机构资格要求
- 主体资格:国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,持有效营业执照及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》(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);
- 人员配置:拟派项目组负责人为执业注册会计师,项目组至少含2名执业注册会计师,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及社保证明;
- 业绩要求:2022年1月1日至今,至少提供2份同类专项审计业绩(工业企业技改项目、环保治理项目决算/专项资金审计合同或报告封面复印件,加盖公章);
- 信用要求:近三年无虚假审计报告记录,未被财政部门、注册会计师协会处理处罚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
- 独立性要求:与本项目设备供应商、招标代理机构、环评检测机构及采购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,出具独立性承诺函;
-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,不允许分包或转包。
五、采购文件获取方式
- 获取时间:2026年9月11日 — 9月17日(每日9:00-17:00);
- 获取渠道:有意向的机构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:witjkd@qq.com
- ① 营业执照副本;
- 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;
- ③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(合同或审计报告封面);
- ④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+ 身份证复印件。
- 审核发放:资料审核通过后,采购人1个工作日内发送审计需求书及报价模板至申请邮箱;文件免费获取,无任何费用。
六、响应文件递交要求
- 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9月18日17:00(逾期或资料不全者不予接收);
- 递交方式:纸质文件现场递交或顺丰邮寄(以签收时间为准),同步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;
- 响应文件须全部加盖公章,包含:
- (1)报价函及分项报价明细表(含审计费、差旅费等全部费用,一次性包干报价);
- (2)营业执照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;
- (3)注册会计师证书、项目组人员配置表;
- (4)同类业绩证明;
- (5)审计工作方案(审计重点、工作程序、时间安排、质量保障措施);
- (6)独立性承诺书及资料真实性声明。
七、服务周期及费用
| 服务周期 |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计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|
| 交付物 | 专项审计报告正本4份 + 电子版全套工作底稿目录 |
| 服务费最高限价 | 人民币5万元(含税一次性包干,超出视为无效报价) |
八、评审方式
公示期满后,采购人组织内部评审小组,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机构进行综合比选(资质与人员配置、同类业绩、审计工作方案、报价),择优确定中选机构。评审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/电话通知所有参选单位,未中选者不另发通知。本次采购的公示、比选、合同签订等程序全程留痕备查,接受生态环境、财政主管部门监督。
九、公示期限及监督
本公示期限为7天,自2026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止。公示期间如对本公告内容或采购程序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
十、联系方式
| 采购人 | 江西科越科技有限公司 |
| 联系地址 |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园南区 |
| 联系人 | 黄先生 |
| 联系电话 | 13317968030 |
| 电子邮箱 | witjkd@qq.com |
江西科越科技有限公司
2026年9月11日